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管理 >> 考务管理 >> 正文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

        

一、学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和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监督和检查。

二、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在指定时间和考场进行考试。非本场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如因特殊原因迟到,需向监考教师申明理由,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以旷考论。考卷发出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四、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字典、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座位,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五、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答卷一经学生带出考场即作废。严禁考生自带纸张。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教室;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学生答卷时,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考场者,必须由一位监考教师陪同。

六、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写上姓名、学号、班级。答题应字迹清楚,卷面整洁。应按时交卷,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监考教师可拒收其考卷,该课程以旷考论。

七、学生答题时,不准互借文具。如遇试题字迹不清或其他问题,可在原座位举手,待监考教师走近后低声询问,不得离开座位或者大声说话。不得在考场同监考教师交换意见。

八、学生独立答卷,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夹带或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抄袭或看别人答卷等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九、本规则适用于继续教育学院所有教学环节的各级各类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