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治理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本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认真落实202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有效维护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和谐稳定和治安安全,根据学院2021年年度校园安全治理与安全生产责任书(A类)相关要求,制定本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坚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院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治安稳定防控机制,成立单位内部治理工作小组,坚持群防群治和安全员责任制,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考核,及时发现、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确保部门内部和谐安定和治安安全。
三、树立底线意识,坚决做到“六不”。坚持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教育部门干部职工严格对照《校园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的“六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避免发生“一票否决”。
四、落实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对照《校园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的10项重点工作,强化师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演练、重点要害部位防范、大型活动报备管理、以及食品卫生、实习实训、住宿、交通、消防、网络、意识形态等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五、加强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经常性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教学、办公、培训和就餐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按要求及时上交相关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自觉接受学校和安全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安全考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注:继续教育学院兼职安全员:殷 波、李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