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岗位职责 >> 正文

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07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学校承办并归口管理全校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二级单位,是统筹利用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并实施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及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各二级学院(部)继续教育工作,强化教学过程监控,确保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质量。

3.负责有关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做好有关继续教育协议的起草、签订等工作。

4.负责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办学点考察、申报和建设工作,加强校外办学点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估,做好有关费用结算工作。

5.负责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做好专业申报、计划申报、生源组织、招生录取、报到注册等工作。

6.负责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以及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核发工作。

7.负责继续教育相关指标的分解,数据的统计、汇总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8.负责推进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做好继续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继续教育学费收缴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铁院人(202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