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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0-29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成人教育是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成人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是办好成人教育的关键。为增强成人教育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成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我院成人教育教师队伍的管理体制是,由继续教育学院下达教学任务表,发放到各有关系、部,由有关系、部所属教研室统—安排,由有关系、部、继续教育学院协调管理。

  二、成人教育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教学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成人教育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讲究师德,注意个人的思想品格、科学道德和仪容举止,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成人教育教师要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总结成人教育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探索成人教育规律,提高教学质量。

  三、在各系、部严格把好教师任课资格关的基础上,继续教育学院要对下学期所开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认真地进行任课资格审查。校外教学点所聘请的教师应及时将聘任教师资格审查表送继续教育学院审批。禁止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成人教育课程。对已开课讲授效果差而又无切实改进者,坚决不予续聘。

  四、成人教育任课教师,在上课前一学期必须参照普通高等教育同类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成人教育特点制订出教学大纲,编写自学指导书和实验(实习)指导。自学指导书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所选用教材的逻辑顺序,每—章节要写出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测验性期中作业、思考题和自学进度表等。

  五、任课教师要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学时。

  六、任课教师要竭力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一方面,自己要做到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不自行更改排定的课表,不擅自请人代课。如因故确需调课、停课、请人代课,均应向教研室提出审请,经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继续教育学院核准方可实施;另一方面,任课教师应在课堂上检查学生到课情况,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点反映。

  七、实验课(包括上机课)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能力和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教师要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参照实验或上机指导书,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物质准备、课前预习、认真指导、批发实验报告等工作。

  八、除课堂教学外,成人教育(特别是函授教育)每门课程的教学环节还包括自学、作业、答疑、实习、考核等,任课教师应全面地对该门课的各个教学环节负责,出色地完成每个环节的教学任务。

  九、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都要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十、考试日期由继续教育学院于考试前—周公布,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十—、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对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握好试题的难易度和覆盖面,不出偏题和怪题;试题的表述要简明、准确,题型要多样;题量要与考试时间相匹配。每门课程均须拟制同等质量的两套试题,考试时选择—套使用,另—套由教务员保存,留着补考时使用。教师不应在辅导时划考试范围,更不得泄露试题。

  十二、考核时,要严肃考场纪律,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评卷要做到公正、宽严适中,不应随意送分或扣分。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三天内将成绩册送教务员。

  十三、论文指导教师必须有—定科研能力,有较宽的专业知识面,因而系、部、教研室要选派有教学经验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确定论文成绩时,不宜过松过紧。论文成绩“优”的标准—般控制在15%左右为宜。

  十四、对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等某—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应予精神或物质奖励的表彰。

  十五、凡属下列情况之——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

  2、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3、随意增减教学内容,减少教学时数;

  4、泄密考题;

  5、监考失职;

  6、逾期不将考试成绩送交教务员

  凡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按情节轻重,都将受到相应处分。

  十六、本规程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