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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0-29 [来源]: [浏览次数]: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继续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参与制订学校继续教育发展的长期规划,负责主持制订部门工作计划,并做好贯彻落实和总结工作。

4、负责组织制订、完善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积极推进联合办学,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继续教育。

6、积极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督促检查继续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继续教育科研工作。

7、全面负责继续教育的计划申报、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及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

8、积极加强与外界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与院、系、部、处室的协调工作。

9、合理安排使用继续教育经费,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10、了解、关心部门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1、全面负责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